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1-02-03 09:59:11
?在职研究生应谨防考试作弊的行为!对于在职研究生考试,国家教育部门规定了相应的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特别是针对五月申硕考试和十月份的在职联考等等。就相关的规定而言,那么考生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是作弊行为呢?哪些是大家需要避免的考试行为呢?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的相关人员为我们做了详细的说明,其具体的内容如下: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进入考场前,大家需要先关闭通信设备的。大家不能在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使用者是要得到一定的惩罚的。不仅会没收通讯工具,以及本次考试作废;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这个是属于帮倒忙。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不管采取的是什么样的行为,只要是和抄袭有关系的,那么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4、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6、其他作弊行为。
对于有以上行为的考生,对于他们来说,不仅当次的考试成绩作废,而且还会取消在职研究生报名资格,在一年或者更多时间内不能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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