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0-07-31 15:46:52
一、复试规则:
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不合格不录取。
二、复试基本内容:
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英语听力及口语等。
复试形式:面试。
三、具体要求:
复试审查地点: 工学院教务办公室(理科5号楼625);
审查时间:请在复试前的工作时间进行审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复试审查内容: 复试费100元
复试前,请考生携带以下证件进行核查,请注意:
1. 身份证件核查要求:
① 港澳地区申请者,须同时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 台湾地区申请者,须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核查要求:
① 持国(境)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须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②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除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核查该生学历学位的认证件(招生简章要求: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位的,或招生院系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如期未到我校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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